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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不能使用
留言时间:2022-02-25 15:15:1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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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早前在合肥工作时单位有购买社保(五险一金)并办理了社保卡,之后单位裁人返回六安(社保关系一并转回六安),现为个体经营者。2021年11月份左右社保卡不能在药店使用了,账户上还有5千元左右的购药费用。请问六安当地医保局何时能将原单位医保和个人缴纳的医保合并来保证医保卡能正常使用,盼复!谢谢
附件为个人参保信息,因有多个个人信息,线下窗口占时无法合并信息。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2-03-03 18:10:54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84号),为杜绝重复参保,系统里只能选择一种参保状态,由于您参加居民医保,所以职工账户余额无法使用。目前已为您切换成职工参保状态,您可以正常使用医保卡账户余额。如需享受居民待遇,请致电0564-3376078切换。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