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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07 11:12:4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057
受理单位: 市医保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因临近生产,所以想问一下裕安区女性在职职工参保的生育保险问题。 1、怀孕期间的产检费是否可以报销?是否有定额补助,或者是社保局备案登记后是否有定额补助(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备案次月有定额500元产检补助金打到社保卡内),想问一下六安是否有这样的政策。 2、如在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或者六安世立生产是否免费?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定额报销还是全额报销?假如是定额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3、六安市生育津贴发放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生育津贴申请是从生育当月可以申请还是产假结束后申请?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1-09-13 10:26:54
网友您好: 您在六安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咨询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人社秘[2015]287号)第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仅限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畴。 二、根据裕安区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细则,选择在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或者六安世立医院生育住院,平产和剖宫产实行定额包干的方式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费用分别为: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平产3200元、剖宫产6000元,六安世立医院平产3000元、剖宫产6000元。 三、生育津贴领取在参保职工生育产假结束当月(158天后)申请一次性发放,申领人填写《六安市裕安区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由参保单位盖章后,携带职工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到裕安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申领生育津贴。 四、如有其他不明事项,欢迎致电裕安区医疗保障局生育保险经办窗口(0564-51507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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