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已废止)-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0-12-01 16:13
字号:

六医保秘〔2020106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对现有价格政策规定的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加收项目,加收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调整后价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自2020121日开始执行。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