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九游会j9官方登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3-06-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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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第三方意外伤害患者后续康复治疗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伤害基金支付范围:......(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六安市制定了《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不予支付:......(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同时,第十六条规定:“应当由第三方全额承担的医疗费用,因无法确定第三方或第三方无能力支付的,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可根据参保人员先行支付申请,在治疗终结后由意外伤害保险先行支付,参保人员需将追偿权利转移给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由承办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向第三方追偿

您所列举的案例,均属于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应由第三方负担医药费,但第三方无能力时,可以由参保人员申请先行支付,再由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参保人意外伤害赔付是有保障的。具体报销政策按《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3370232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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